粵環協〔2022〕34號
粵環協〔2022〕34號
關于組織申報廣東省第六批“光榮從事環境保護產業30年紀念”的通知
各會員單位:
為鼓勵環保產業工作人員熱愛環保產業事業,弘揚環保產業精神,增強職業榮譽感和自豪感,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在會員單位自愿的基礎上,根據《頒發從事環境保護產業工作30年以上人員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實施辦法》(詳見附件1),今年將繼續面向會員單位開展廣東省第六批“光榮從事環保產業工作30年紀念”申報工作,對滿足條件的人員頒發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按照個人自愿原則,經單位同意,由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統一頒發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
二、申報條件
凡目前在職在崗(包括返聘)從事環保產業的工作者并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的均可申報。
(一)為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會員單位工作人員;
(二)截至2022年6月30日,從事環保產業工作時間累計滿30年以上(含30年),即于1992年6月30日前已從事環保產業工作;
(三)目前從事環保產業的各項工作(含科研、設備生產、工程設計、施工、運行管理、咨詢、服務等的具體工作)。
具體實施辦法見《頒發從事環境保護產業工作30年以上人員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實施辦法》(附件1)。
三、申報時間
自通知發布日起至2022年7月8日。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人員需詳細填寫《從事環境保護產業30年以上工作人員申報表》(附件2);
(二)上報的《申報表》需經過單位同意,并簽署意見后加蓋單位公章;
(三) 2021年7月8日前將《申報表》原件快遞至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會員部,電子版(蓋章掃描版以及word版)發送至郵箱:98742035@qq.com;
(四)全過程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聯系方式
地 址:廣州市越秀區小北路65號華宇大廈7樓7K室
聯系人:李 雨、葉偉瑩
電 話:020-83555193 83546561
郵 箱:98742035@qq.com
附件:
1.頒發從事環境保護產業工作30年以上人員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實施辦法
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
2022年5月9日
附件1
頒發從事環境保護產業工作30年以上人員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鼓勵從事環保產業工作人員熱愛環保事業,弘揚環保精神,增強職業榮譽感和自豪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每年環境日前后,以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名義,向會員單位中從事環保產業工作30年以上的工作人員頒發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
第三條 從事環保產業工作年限計算時點為每年6月30日。
在職期間經組織選派參加脫產培訓、掛職借調的時間和離退休后實崗返聘的工作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環保產業系統外其他單位從事環保產業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
第四條 會員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匯總本單位符合申請頒發從事環保產業工作30年以上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人員名單,由所在單位推薦并上報,經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核定。
第五條 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向會員單位符合條件的人員頒發從事環保產業工作30年以上人員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
第六條 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由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負責制作,實行編號管理。
第七條 對已獲得同一類型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的人員,不重復頒發。
正在接受組織調查或受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暫不頒發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解除調查或處分期滿的人員,符合條件的可以頒發。
第八條 各會員單位應嚴格審核,認真把關。
對通過提供虛假環保產業工作經歷獲得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的,一經查實,由推薦單位負責收回,向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報告并交回榮譽證書和榮譽徽章。
第九條 本辦法由廣東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負責最終解釋權。
第十條 本辦法自 2017 年 6 月5日起施行。